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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面向社会公开评选“最美家庭”及“最美家庭成员”等先进典型的通告

发布日期: 2018-01-30  访问量:1418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报告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事业和妇联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创新妇女思想引领工作,通过选树典型、宣传先进,以榜样力量引领全县妇女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立足本职岗位,建功新时代。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评选“最美家庭”及“最美家庭成员”等先进典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寻找典型及条件

(一)休宁县“最美家庭”

最美家庭包括平安家庭、创业家庭、和睦家庭、学习家庭、美德家庭、廉洁文明家庭等,所推荐家庭要做到学法用法无违法、尊老爱幼无暴力、邻里和睦无纠纷、崇尚科学无邪教、依法维权无闹访、关爱生命无“六害”、环境优雅无乱占、富而思源无奢侈、热心公益无私利,在上述方面有特殊事迹,有一定影响力的家庭。

(二)休宁县“最美家庭成员”

最美家庭成员包括好婆媳、好爸妈、好儿女、好夫婿。所推荐家庭成员需具备爱国守法、孝老爱亲、男女平等等基本素质,事迹突出,在当地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三)休宁县“三八”红旗手

1、年满18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女性公民。

2、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有较高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具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

3、具有高尚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为休宁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

(四)休宁县“三八”红旗集体

1、以60%及以上女性为主体的部门或组织。

2.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和高尚的职业道德、良好的精神风貌。团结协作、爱岗敬业、无私奉献、锐意创新,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中作出了突出成绩。

3.在休宁经济建设和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在界别和行业工作中影响力广泛,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

二、选树方式

(一)组织推荐。各乡镇妇联、县直妇委会等组织按照上述条件负责推荐。

(二)社会推荐。以网络及新媒体作为社会化推荐的主要渠道,接受社会各界通过个人自荐、他人推荐、单位推荐等多种形式参与活动。

(三)审核评定。对各地推荐的候选人(集体),经县妇联及相关部门审核公示后确定表彰人选。

(四)表彰宣传。由县妇联公布评选结果,印发表彰决定,并在“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08周年纪念大会上隆重表彰,颁发 荣誉证书或奖牌。事迹突出者将会在有关媒体上进行宣传。

三、时间及要求

1、典型材料及推荐表于201825日前报县妇联,纸质版一式2份,电子版1份(邮箱:xnfl338@163.com

2、事迹材料需真实、可靠,体现公平、公开、公正、公认。

各类典型填报表格详见http://www.xnwomen.org.cn/

 

休宁县文明办  休宁县妇女联合会

2018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