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农村电商全覆盖巩固提升行动方案
信息来源:黄山市政府网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电商全覆盖巩固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18〕1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把电商振兴乡村提升工程作为转变农村经济发展方式、倒逼农产品转型升级、品质提升的重要抓手,与黄山市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与黄山市特色小镇建设和全域旅游发展相融合,突出产业支撑,坚持农商旅互联,坚持市场主体,着力加强农产品上行服务能力建设和农村电商品牌建设,扩大农村产品网络销售,为我市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和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到2018年底,全市农村电商公共服务能力明显增强,上行产品质量进一步提升,电商经营主体进一步壮大,农村电商发展机制进一步健全,农村商品流通体系进一步完善。力争全市农村产品网络销售额达到10亿元以上,培育10个以上年网络销售额超1000万元的农村电商经营主体,10种以上年网络销售额超100万元的农村电商品牌;建设1个以上省级农村电商示范县,力争创建8个省级电商示范镇、20个省级电商示范村和30个乡村电商服务示范网点。
三、重点任务
(一)提升电商公共服务中心。根据《安徽省电子商务进农村全覆盖建设服务规范和工作指引》要求,进一步完善县域电商公共服务中心服务职效能,把电商公共服务中心职能与游客咨询服务中心有效融合,明确绩效目标,细化工作任务,拓展和完善政策宣传、孵化帮扶和运营维护指导等功能。学习借鉴徽州区、黟县等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好的做法,在模式上不断创新,通过“公司+农户+站点+中心”,实现联动发展机制,解决电商基础薄弱、人才匮乏和农产品上行难等问题,鼓励本地电商龙头企业参与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市商务局,所列单位为前面内容的牵头责任单位,下同)。
(二)整合农村电商快递物流。加快县域快递企业集聚,引导快递企业整合资源,划片配送,快速送达,降低物流成本(市邮政管理局、市商务局)。保障县域电商快递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市国土资源局)。加强县域现代化农产品冷链仓储物流体系建设(市发展改革委)。建成农村道路畅通工程466.278公里(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交通运输局)。
(三)优化乡村服务网点布局。对现有乡村服务站点进行优化布局,加强业务宣传,提升服务质效。推动乡村电商服务网点与就业扶贫驿站、农村快递公共服务点、信息进村入户益农信息社、惠农金融服务室等共建共享,与乡村旅游驿站、精致休闲农庄和徽州精品民宿建设相结合,丰富便民服务和公益服务功能。加强乡村网点规范化管理,创建乡村电商服务示范网点30个以上(市商务局)。对便民服务、农产品上行服务等开展较好的乡村网点给予奖励(各区县人民政府)。推进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宽带网络服务质量(市经济和信息化信委)。
(四)推进“互联网+旅游+农产品”融合发展。依托黄山丰富的农产品和文化资源禀赋,以农旅、农商、文旅融合为载体,以食品、茶叶、工艺品等农特产品伴手礼开发为抓手,农产品(“伴手礼”)开发为抓手,积极借助互联网平台,有效对接市场需求,拓展农产品网上销售。坚持线上与线下相结合,支持优质乡村旅游产品在线营销,支持新零售、无人零售等新业态在景区景点、农庄民宿布局,在旅游景点布局,带动乡村振兴和产业发展(市旅委、市农委、市商务局)。加强“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保护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创建,积极打造“一村一品”“一县一业”,培育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充分利用我市每年近56000多万人次的游客接待量“客流量”,直接把优质农产品推向广大游客(市农委)。支持乡镇、村网销产品进行商标注册,加强网络交易和服务行为的监管和指导,组织查处网络商品与服务交易违法行为(市工商局)。支持电商企业参加各类产品展示交易会,推介农村电商优秀企业和网销名优特产(市商务局)。
(五)推进“乡村振兴+电商特色小镇、特色村”建设。与我市特色小镇建设相融合,以特色产业为支撑,把电商元素融入特色小镇建设之中,打造一批资源要素集聚、产业特色鲜明、环境和谐宜居的特色小镇、特色村。加强本土农村电商龙头企业培育,引导更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拓展互联网业务(各区县人民政府)。推进农村电商“特色馆”“旗舰店”建设。全年新增农村电商经营主体400个以上(市商务局)。推进培训资源整合,精准组织农村电商培训5000人次。人口30万以下的县(区)培训500人以上,30-80万人口的县(区)培训1200人以上(各区县人民政府)。举办农村电商青年创业大赛(团市委)。支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等项目,加强电商实务培训(市农委)。引导企业网络诚信经营,指导企业防范网络交易风险(市工商局)。
(六)深入推进农村电商精准扶贫。通过“电商+合作社+贫困户”“一店带多户”“一店带一村”等模式,助推贫困户就业创业、脱贫致富。力争实现愿参与、能参与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电商培训全覆盖。鼓励农村电商企业采取“你种我销、你养我卖”“线上线下、同城对接”等方式,帮助贫困群众打通农产品销售渠道(各区县人民政府)。加强贫困村电商服务网点建设,探索推广农村电商扶贫利益联结机制(市商务局)。
(七)强化农村电商政策保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政策引导作用,统筹市级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农村产品上行、农村电商培训、品牌培育、示范创建等,对贫困村予以倾斜(市财政局)。各地要制定相应政策措施,促进农村电商发展资源整合(各区县人民政府)。
(八)加强农村电商典型示范引导。加强“电商+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模式推广,促进农村电商产销稳定。鼓励有实力的农村电商经营主体整合地方产品资源,推进集约化、规模化、品牌化的订单式农业生产,引导推动农业经营由“种什么卖什么”向“要什么种什么”转变,改进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创建10家以上市级农村电商示范企业,推出一批农村产品上行、电商服务、物流整合、网点建设、电商扶贫等先进典型(市商务局)。
四、行动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5月上旬)。各区县制定实施方案并上报省推进“电商安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推进“电商黄山”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全面推进阶段(2018年11月底前)。各区县、市直部门落实工作责任,建立工作台账,完善督查调度机制,全面推进工作落实。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9年3月底前)。各区县、市直部门对照目标任务,开展自查评估。市推进“电商黄山”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检查验收,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对工作推进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
(四)持续提升阶段(2019年4月以后)。总结推广农村电商全覆盖巩固提升行动经验,健全农村电商发展长效机制,推进工作常态化、规范化,促进全市农村电商发展提质增效。
五、保障措施
(一)压实工作责任。各区县人民政府是直接责任主体,负责调度推进所辖区县工作任务落实。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加强统筹协调,完善工作机制,确保任务落实(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有关部门要强化协作,加强业务指导和督促协调,强化资源要素供给(市推进“电商黄山”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严格监督考核。将农村电商全覆盖巩固提升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市政府督查室)。加强督促检查,对目标任务落实情况开展绩效评估。各地、各部门要按季度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市推进“电商黄山”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农村电商统计及数据应用等工作(市统计局)。
(三)强化氛围营造。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及时发布政策措施、工作动态、先进典型等资讯,加强对农村电商“身边人”“身边事”宣传,做到可学可做(市政府新闻办)。搭建交流学习平台,及时推广各地的好经验好做法,对巩固提升行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市推进“电商黄山”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黄山市农村电商全覆盖巩固提升行动具体任务分解表
附件
黄山市农村电商全覆盖巩固提升行动具体任务分解表
序号 |
工作任务 |
牵头责任单位 |
配合单位 |
时限要求 |
1 |
力争全市农村产品网络销售额达到10亿元。 |
市商务局、各区县人民政府 |
市农委、市旅委等 |
2018年12月31日前 |
2 |
各区县培育2家以上年网销额超1000万元农村电商经营主体,2种以上年网销额超100万元农村电商名优品牌。 |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商务局 |
市农委、市旅委等 |
2018年12月31日前 |
3 |
屯溪区、黄山区、徽州区、休宁县、黟县和祁门县培育电商示范村各3个以上,歙县培育电商示范村5个以上。 |
各区县人民政府 |
|
2018年12月31日前 |
4 |
推动物流快递企业集中和整合,提升行政村快递通达率、投送频次和网点快递收发兼容度。 |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邮政管理局 |
|
2018年12月31日前 |
5 |
建成农村道路畅通工程466.278公里。 |
市交通运输局 |
各区县人民政府 |
2018年12月31日前 |
6 |
推动乡村电商服务网点优化布局,规范管理,与就业扶贫驿站、农村快递公共服务点、信息进村入户益农信息社、惠农金融服务室等共建共享,屯溪区、黄山区、徽州区、休宁县、黟县和祁门县创建乡村电商服务示范网点各5个以上,歙县创建乡村电商服务示范网点8个以上。 |
市商务局、各区县人民政府 |
市人社局、市农委、市供销社、人民银行黄山中心支行、市邮政管理局、市邮政公司等 |
2018年12月31日前 |
7 |
加强“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保护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创建,积极打造“一村一品”“一县一业”。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培育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 |
市农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等 |
市经信委、市食药监局等 |
2018年12月31日前 |
8 |
各区县培育3家以上“三品一标”农产品生产企业和2家以上具有涉农市级以上商标品牌的企业在线销售。 |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农委、市工商局 |
市质监局、市食药监局等 |
2018年12月31日前 |
9 |
人口30万以下的县(市、区)新培育50个以上工商注册电商经营主体,人口30~80万的县(市、区)新培育80个以上。 |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商务局 |
市农委、市旅委、市工商局等 |
2018年12月31日前 |
10 |
精准组织农村电商培训5000人次,努力提升培训转化率。人口30万的以下区县培训500人以上,30~80万人口的区县培训1200人以上。 |
各区县人民政府 |
市商务局、市农委、市人社局、市工商局等 |
2018年12月31日前 |
11 |
推进农村电商精准扶贫。明确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中心的电商扶贫职责和目标任务,支持电商扶贫公共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 |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商务局 |
市财政局、市扶贫办、市农委、市林业局、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残联等 |
2018年12月31日前 |
12 |
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政策引导作用,统筹市级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加强对农村电商支持,对贫困地区予以倾斜。 |
市财政局 |
市商务局 |
2018年12月31日前 |
13 |
加强农村电商典型示范引导。 |
市商务局、各区县人民政府 |
市农委、市旅委、市供销社等 |
2018年12月31日前 |
14 |
加强农村电商统计工作和数据应用。 |
市统计局、市商务局 |
市农委、市旅委 |
2018年12月31日前 |
15 |
组织开展检查验收 |
市商务局 |
市推进“电商黄山”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
2019年3月31日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