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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的实施意见》解读

发布日期: 2018-08-07  访问量:1993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号)精神,提高我省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水平,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813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一、《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及意义

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民生息息相关。随着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快递物流在与电子商务协同方面暴露出一些问题,比如基础设施不配套、配送车辆通行难、快递末端服务能力不均衡等,成为制约电子商务发展的重要瓶颈。2015年,商务部、财政部、国家邮政局组织开展了电子商务与物流快递协同发展试点,我省蚌埠市入选11个试点城市之一,积极探索了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融合发展模式。试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但是快递物流基础设施滞后、配送体系不畅、管理水平不高以及行业间协调联动不够等制约电子商务发展的问题依然较为突出。出台《实施意见》,就是要加快推动制度创新,完善基础设施,提升管理水平,提高协同效率,在兼顾绿色发展的同时,进一步提高我省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水平。

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互为支撑,相互促进。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的意见》,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的重要举措,是以行业协同撬动两大市场、提升经济整体效率的创新举措。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有利于快递物流转型升级、电子商务提质增效,有利于技术标准衔接统一、供应链协同创新,有利于扩大消费、提升用户体验,更好适应和满足网购消费者美好生活需要。

二、《实施意见》提出的七项重点工作

《实施意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协同发展,明确了七个方面的重点工作: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简化经营许可及备案程序,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推动行业自律,共同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二是创新产业政策支持。统筹规划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发展,增强协同发展动力;明确智能快件箱及快递末端综合服务场所公共属性;统筹政策资金支持协同发展。三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优化快递网络布局,加强基础设施网络建设;统筹推进农村电商全覆盖巩固提升和快递下乡,健全农村配送网络推动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融合发展,推进园区建设升级。四是规范便利配送车辆通行。规范配送车辆管理,推动规范运营;完善城市通行管理政策,便利配送车辆通行。五是推广智能化集约化投递。将推广智能快件箱纳入便民服务、民生工程等项目,支持传统信报箱改造;引导发展共同配送,鼓励快递末端集约化服务。六是提供供应链科技应用水平。鼓励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和装备,提高智能化水平;落实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各环节数据接口标准,鼓励信息互联互通;引导发展智能仓储,延伸服务链条,提升供应链协同水平。七是发展绿色生态链。推动企业开展供应链绿色流程再造,促进资源集约;推广绿色包装、减量包装,探索包装回收和循环利用;推动运输结构调整,发展绿色运输与配送。

三、《实施意见》的亮点和创新

《实施意见》聚焦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面临的制度性障碍和突出问题,注重措施的协调性、实用性、前瞻性。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出进一步简化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程序,实现许可备案网上统一办理,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二是突出管理创新。强化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相关规划间的有效衔接和统一管理,明确智能快件箱、快递末端综合服务场所的公共属性三是解决突出矛盾。鼓励各地对快递服务车辆统一编号和标识管理,合理确定通行区域和时段,完善停靠、装卸、充电等设施,给予通行、作业便利四是加强短板建设。提出提升末端供给能力,包括推广智能投递设施,支持传统信报箱改造,鼓励建设快递末端综合服务场所,开展联收联投等。五是明确绿色发展方向。明确提出电商快递绿色发展理念,鼓励开展供应链绿色流程再造,推广绿色包装、减量包装探索建立包装回收和循环利用体系。

附件: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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