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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不动产注销登记的通告
发布日期: 2018-08-04 访问量:1798
在我县不动产登记查询工作中发现,城区大部分已拆迁的房产未办理注销登记(部分房产证已交付拆迁单位,但也未办理注销登记),这将给原房主在今后的房产交易纳税时带来不便。
为确保各房主在交易时能享受税收减免,请县内各拆迁地块未办理注销登记的原房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拆迁协议、原房产证书、土地证书等材料前往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申请地点:休宁县不动产登记大厅受理窗口
联系方式:7515078 7510467
休宁县不动产登记局